近日,投资者诉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凯撒(维权)”、“凯撒旅业”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迎来新进展。赵敬国律师团队向三亚中院递交一批次投资者诉凯撒旅业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26年4月29日,一旦错过,股民将丧失胜诉权。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9年12月17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4年7月5日,ST凯撒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拟对ST凯撒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拟对相关负责人处以20万-750万元不等罚款;拟对陈小兵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案。同日,ST凯撒又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认定ST凯撒涉嫌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12月17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登记。
日前,凯撒旅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关于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的通知》,经三亚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研究,报海南自由贸易港招商工作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同意将凯撒旅业正式认定为大企业总部。随着出入境的逐步开放,旅游市场的消费潜力正在逐步释放,公司各个业务板块均呈现有序复苏的态势。这对于投资者后续的赔付问题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ST凯撒股民索赔案件仍在进行中,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ST凯撒:于2019年12月17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ST凯撒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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